但因为是女孩子,全家都不喜欢我,爸爸妈妈就把我留在了乡下,由奶奶照顾。
奶奶很不喜欢我,但她愿意养我。
因为我可以帮她干活,等将来长大了还可以给她养老。
我从五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做饭,小小的人儿站在板凳上炒菜。
六岁学刷碗,七岁学洗衣服。
不管做什么,只要做错一点点,就会迎来无尽的责骂。
后来,弟弟出生了。
全家高兴坏了,特别是奶奶。
她说幸亏当时没有扔了我,以后还要靠我赚钱给弟弟买房呢。
而和我疲惫不堪的童年不一样,爸爸妈妈把弟弟带去了城里。
他们将从来没有给过我的爱全部都给了他。
我好羡慕,所以在爸妈下一次回来的时候,鼓起了勇气问他们,能不能把我也带去城里?
妈妈没有回答,用冰冷的目光瞪着我。
我有一瞬间失神,弟弟突然冲了过来,把我的大腿掐到发紫。
我吓得失声尖叫,他又掐着我的脖子破口大骂。
“让你抢我的妈妈,看你还敢不敢抢了。”
我被逼着道歉,发誓永远都不会抢走弟弟的妈妈。
全程,家里没有一个人救我。
就像我的整个人生,都是没人管的状态。
再后来,我长大了,去工作了,妈妈终于和我说话了。
却是交代我不许谈恋爱,工作挣得钱要全部寄回家里用。
甚至我想买条裤子,都要被骂。
“不是有旧的吗?为什么还要买?浪费钱。”
10
我死在了25岁,加班熬夜猝死的。
厂里人道主义赔了八万块。
但我爸妈觉得还不够,所以打算吸尽我最后一滴血。
他们以十二万的价格给我配了阴婚,将我的尸体卖给了一个五十岁因车祸去世的大叔。"